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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 |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知识要点第五期(管理篇)

2025年,我校将迎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这既是对我校整体办学水平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契机。目前,我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理解、把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我校官微将定期推送“审核评估知识要点”系列推文,带领大家学习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准确把握审核评估内涵与重点,在全校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扎实推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本期主题

管理篇


教育部推进审核评估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统筹规划,达成共识。 部署学校做好评估申请,合理选择评估类型、切实落实以评促建,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高校章程规定、事业发展需要、上一轮评估时间和整改效果,以及评估机构年度评估能力等因素,制定审核评估规划。
二是试点先行,示范引领。 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样板间”,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开展全国统一试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推开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部省协同,组织保障。 积极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在国家统一评估体系下,建立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健全科学有效的部省两级协同管理机制,保证全国各地评估工作节奏和工作质量。
四是培训专家,保证质量。 建设全国统一共享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培养一支“爱评估、懂评估、敬评估”的高水平评估专家队伍。把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甄选出来、任能使用,及时淘汰站位不准、违反纪律、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专家。

五是阳光评估,规范管理。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多元参与?


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要求,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部省协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

一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构的统领作用,致力于引领高等教育领域评估监测技术,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参谋把关、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优化评估决策;

四是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引导和激励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力求有效遏制“千校一面”;

五是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增设“学生观察员”角色,从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进部省协同?


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部省两级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学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评估规划相衔接。 教育部制定全国新一轮审核评估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省两级参评学校五年评估数量与结构,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类参评学校年度评估计划,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地方试点高校年度评估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方案》和国家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5年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及试点方案,报教育部备案。
二是工作机制相协同。 教育部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评估机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就评估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话协商,及时解决疑点、疏通堵点。教育部通过指导地方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邀请参与评估观摩等,提高省级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推荐高校参加试点工作,试点先行,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样板间”,保障部省两级评估工作质量实质等效。
三是评估标准相统一。 教育部颁布《方案》,为高校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颁布的《方案》及指标体系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高校实际和特点的评估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准确定位、特色发展。

四是评估整改相配合。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反馈审核评估结论,指导高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同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实现减负增效?


新一轮审核评估按照不打扰正常教学秩序的总体要求,在评估时力求教学管理人员少负担、普通教师零负担。针对上一轮审核评估存在审核指标多、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方案》坚持减轻评估负担,增强评估效能。用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杜绝让参评高校重复统计数据、重复编制材料,确保高校集中力量做好自评自建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线上线下评估“一体化”,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采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让评估负担“减下来”。打造菜单式、可定制的评估工具,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做到“阳光评估”?


新一轮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遵循审核评估程序,独立参加并履职尽责,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接受评估专家组的评估考察,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管办评”分离?


新一轮审核评估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完善部省协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评估组织管理制度,建立部省间、省际间联络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部省协同,科学制定五年评估工作规划,下好全国“一盘棋”。制定国家统一实施标准、工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作为部省两级评估工作基本遵循,教育部统一编制解读性、指导性、工具性配套操作文件、建设部省校三级共享共用的评估管理系统,实现评估组织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如何要求进行评估整改的?


参评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新一轮审核评估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台帐销号”方式一抓到底。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进行督导复查?


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